一、 行业基础:鸭绿江流域的木材生产模式
二、 模仿:鸭绿江采木公司经营业务的落地
三、 边缘者与剥削者:鸭绿江采木公司的经营性质
余论
文章摘要:晚清时期,鸭绿江流域的木材生产活动逐渐兴起,并形成具有鲜明特征的生产模式。日俄战争后,日本成立鸭绿江采木公司,作为其侵入鸭绿江林业生产的工具。该公司围绕木材生产领域所推行的各项业务,本质上属于对既有生产模式不同程度的模仿。在经营过程中,该公司的组织与资本优势不仅未能转化为经营效率优势,反而造成一些不利于自身发展的障碍。鸭绿江林业生产的驱动力量始终是当地既有的生产模式,以及付出劳动和资金推动该模式不断运作的从业民众。鸭绿江采木公司所扮演的角色,不过是相对边缘的生产参与者,以及榨取从业民众的劳动或投资所得的剥削者。作为林业投资活动的经营形式,本土的、由经济规律自发孕育的料栈,比外来的、由政治野心强行制造的鸭绿江采木公司,表现出了更为适应当地林业生产环境的生命力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作者:叶磊
作者单位:中山大学(珠海)历史学系
论文分类号:F326.25;F125